“洪博英语”一老师 针扎“上课不乖”学生引纠纷
“洪博英语”一老师 针扎“上课不乖”学生引纠纷
“孩子参加英语培训时,被老师以‘上课不乖’为由,在全班学生面前用注射器扎伤左大腿,并注入好几毫升‘水’。”这些天,庆元一位家长发的帖子在丽水网处州论坛《百姓热线》中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大家众说纷纭,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家长:
要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
记者在帖子中看到,一位网名为“气愤难耐”的网友称:8月7日下午,我儿子(姚某某)在庆元县青少年宫参加洪博英语学习时,被文老师以“上课不乖”为由,在全班学生面前用注射器扎伤左大腿,并注入好几毫升“水”。事情发生后,我们于第二天早上到城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双方做了笔录,随后我们就带儿子到中医院检查。8月11日晚上,青少年宫及洪博英语负责人到我家来,要我们暂不对外公开事件真相,双方协商解决,他们会承担一切责任。8月12日,他们与我们一起带小孩到杭州检查。庆元县中医院、省儿童医院及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大致相同,即“病毒潜伏期为5年或更长,要求每隔2-3个月定期检查,小孩受惊吓后夜晚哭啼,怕见老师和注射器,属‘创伤后应激反应’,建议多抚慰,3-6个月后复诊”。8月23日,双方一起协商解决,我方提出了要对方承担5年的检查费用及一定的精神补偿。8月24日,对方仅答应再付一次检查费用,其它一切皆不负责。对此事件,青少年宫及洪博培训公司如此不负责任的态度,于情于理怎说得过去?叫我们如何接受?
同样的帖子在庆元论坛引来了许多网友的声援!记者看到一些网友针对此事的跟帖。
“个人认为,这样的事发生在任何一个父母身上都是无法容忍与愤怒的。”
“老师怎能用针扎学生?令人胆寒!”
“这种事一定要严厉谴责,追究到底。怎么能用这样的方法对付小孩子?”
……
8月30日,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的网友“气愤难耐”,她就是孩子的母亲,姓吴。
吴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孩子被吓坏了,直到她看到孩子的伤口又黑又肿,问孩子的时候,他才说,是老师说他上课不乖,用针扎他。
“我们是没有错的,是受害者,要为自己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得知此事后,吴女士的第一反应就是投诉。
吴女士对记者说:“我会对在论坛说的每一句话负责,除了上面的东西,也没什么好讲。我们这一路走过来真的是很无助,也很无奈。不过也一直有很多好心人在一直支持、帮助我们,我们也很有信心。”
洪博公司:
不小心戳到了孩子大腿
与此同时,当事的另一方丽水市洪博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博公司)也在论坛上发了“致广大网友的公开信”。洪博公司称:洪博公司庆元教学点租用青少年宫二楼,关于文老师上课由于教具使用不当造成教学事故一事,我方认为文老师的确存在过错,并给孩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我们表示万分抱歉!
同时,洪博公司介绍了事情经过:8月7日下午,文老师英语教学中采用情境教学方法(关于医生doctor和护士nurse的课,我们为了让孩子接受“直接母语式”的教学,基本不使用中文翻译),使用实物教具针筒演示打针(8月1日诊所新购并在教室拆封的一次性针筒),课间纪律很差,无法正常上课。于是文老师吓唬孩子说:“哪个小朋友老是跑来跑去,肯定是ill(生病)了,我是doctor(医生),那么我就给他打针。”这样纪律才好起来,没过多久,有几个小朋友又到处乱跑,文老师便拿着针筒说:“现在我来给ill的小朋友打针。”然后蹲下来假装要动手,手上针筒不小心戳到奔跑中小姚同学大腿部位。当时针筒中有刚演示过的少量桶装纯净水,受伤学生当时也没哭闹,文老师及助教老师也没发觉。当日晚8点左右,公司总部接到投诉电话,对方声称是孩子母亲,反映小孩子在8月7日下午上课时,被文老师针扎的事情。我方教学部主管吴辉主任知道事情后,9点左右电话回访家长,进行安抚和道歉。虽然家长有些情绪激动,我们也很理解,毕竟,无论此事发生在谁家小孩子身上都会有情绪。当晚,文老师希望能到对方家里道歉,但遗憾的是,家长在气头上,没有接受。第二天上午,对方家长到城镇派出所报案,团县委领导第一时间到达城镇派出所,本着对小孩健康负责的态度,做出指示,要求青少年宫工作人员马上陪同家长带孩子到县中医院作全面检查,并要求医生为孩子注射破伤风疫苗,团县委领导慰问了受伤小孩,并对家长进行了安抚。下午,我方主管吴辉和余副经理赶到庆元城镇派出所就此事进行调解和协商。对方提出四个要求:一、要我方承担小孩5年的化验费,每月检查一次;二、赔偿精神损失费;三、将5年的化验费和精神损失费交给公证机构保管(怕我方倒闭或潜逃);四、退回两年的教学费用和已用教材,总的赔偿数额好几十万元。由于双方看法存在较大分歧,当天的协商没有结果。
在公开信中,洪博公司表示已安排孩子和家长到杭州两家医院做过检查,还按照青少年宫要求对庆元教学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暂停了当事的文老师教学工作。
洪博公司表示,家长方提出的退还培训费和误工费、营养费,愿意按有关规定承担,也愿意承担下一次到杭州检查的所有费用。至于家长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后续检查等问题,洪博公司希望能与家长方心平气和、实事求是地谈。
9月1日,记者欲与已介入此事的庆元警方了解有关情况,当电话联系了庆元县公安局办公室的陈主任时,他表示知道此事,但不便接受采访。
同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洪博公司庆元教学点的吴先生,他告诉记者,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了,并签了协议。但吴先生表示,具体是怎么赔偿的,他并不清楚,因为他不在场。
记者再次联系上了孩子的母亲吴女士,当记者问及有没有解决好时,她并未肯定回答,她说:“不管解决得好不好,这两天我们会把事件公布到网上去的。昨天晚上我们谈过,但是我们看不到他们的诚意。”
吴女士也看到过洪博公司的公开信,她说:“对方的说法虽然有的跟事实有出入,但是我们也不想去说了,我们也总要顾及一些人的面子。”而公开信中提到吴女士一方提出几十万的高额赔偿,吴女士说:“这完全歪曲事实了。我们要顾及他们的面子,也不去计较了。如果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他拿出的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就算我们再穷,也不可能只是为了钱,我们只是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已。”
教育专家:
“吓唬孩子”的做法不可取
教育方面专家对“扎针事件”又是怎么看的?记者采访了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虞伟庚。
虞伟庚看了洪博公司致广大网友的公开信后说:“庆元教学点‘文老师上课由于教具使用不当造成教学事故一事’,我首先想到的是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问题。‘吓唬孩子’的做法肯定不是文老师独创,也不是培训班所独有,有些老师可能比文老师更喜欢使用,区别只在于文老师‘手上针筒不小心戳到奔跑中小姚同学大腿部位’。从促进孩子成长的角度看,‘吓唬孩子’的做法无论其动机如何都是不可取的,如果因此造成对孩子的伤害,那就更不可原谅了。”
虞伟庚认为,正确的教育理念是任何教育机构的从业者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培训机构也不例外。文老师和与文老师一样会用吓唬、体罚等不良的教育方法的老师都应认真反思造成这一“教学事故”的根由,学会了解孩子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宽容孩子的不守纪律、采用正确的方法组织教学活动。
培训机构在教学中要注意什么?虞伟庚认为,培训机构首先要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不能仅以孩子学会多少知识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激发孩子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孩子生动活泼、主动、和谐、健康发展比学会书本知识要重要得多;其次要充分了解不同发展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特征和不同儿童的个性特点,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合适的教学内容、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等等;第三要选择教育理念正确、有较强的责任心,关心和尊重儿童,教学方法灵活的优秀老师,这是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第四要重视为孩子创造安全、卫生、充满爱和关怀的学习环境,让孩子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会知识,身心得到和谐、全面发展;第五要及时总结、及时处理各种偶发事件。
虞伟庚说,社会培训是一种正在蓬勃发展的事业,需要教育和其它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经常性检查与指导,也需要全社会的重视、支持和监督。
来源:浙江在线
编辑:刘建明
相关内容